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招聘信息

 发布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次数:9001次

一、机构简介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是为适应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于2002年设立,直属市司法局的处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3号,办公设施现代化、服务质量标准化,获评天津市优秀公证处、天津市司法局五好党支部。滨海公证处现有一只年轻有为、积极向上、敢于创新的队伍。多位公证员在中国公证协会、天津公证协会担任相应职务。滨海公证处坚持“政治建处、人才立处、依法治处、文化育处、创新强处、团结兴处”理念,为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岗位性质

因公证业务开展需要,长期招聘从事公证助理工作派遣制人员。

三、岗位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无不良记录者。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业务助理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法学、中文、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有公证、公检法、金融、知产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 热爱公证事业,责任心强,认同本处道德文化、遵守本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开拓能力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及从业心理素质

四、岗位职责

业务助理岗位主要职责:

1、协助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进行初步接待,解答一般性业务咨询,对当事人进行办证指导。

2、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受理工作业务,做好相关记录。

3、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完成出席现场、制作笔录等工作。

4、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调查取证等公证辅助工作。

5、业务系统维护等其他公证辅助工作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tjsbhgzc@tj.gov.cn

(二)面试

1、报名人员投递个人简历后,我处初步审查报名材料,根据用人需求择优电话通知参加现场面试人员。

2、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面试情况,结合个人资历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试用人员并通知面试结果。

3、根据简历投递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与工资待遇

业务助理岗位:

1、经面试合格后,正式录用即签署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处内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2、我处拟决定试用的人员3个月的试用期。

3、试用期内,我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录用结果。

4、对于在职期间能力突出,通过法考及公证员岗前任职培训的业务助理,我处将作为公证员储备人员,优先培养其成为公证员,提供广阔的施展才能的空间和可观的薪酬待遇。

联系方式(办公室主任:寇永杰)

电话:83690800-616

邮箱:tjsbhgz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三号(市委党校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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