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处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6日(周日)、5月9日(周六)正常上班;
4月25日(周六)、5月1日至5月5日(周五至周二)处内大厅接待值班;
5月6日(周三)恢复正常工作时间。 滨海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预祝大家劳动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