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保全其他电子数据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发布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发布时间:2019-05-17    浏览次数:851次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2

 

 

自然人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

(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4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体资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6

与保全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申请保全的证据本身足以证明的无需提交。

 

7

 

书面情况说明

 

原件

 

1

应载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方法。

8

 

委托书

 

原件

1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 2 项。

 

9

 

受托人身份证件

 

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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