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司法局委员会开展“领域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及“小官大贪多发”问题专项自查工作的方案》,打击和预防贪腐行为,2016年11月28日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召开预防腐败,打击“小官大贪”专项自查会议。
会上,处党支部书记刘钊同志向处内传达了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并释明了贪腐行为所会带来的恶果。要求党员同志要充分认识到贪腐行为和“小官大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性,从认知上抵制贪腐思想,从而杜绝贪腐行为。对于自查工作,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对于贪腐行为不得私藏包庇,坚持立查立改。积极调动群众积极性,以监督促工作,让贪腐行为无处可藏,同时也欢迎群众对自查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党员干部贪腐和小官大贪迹象和行为要积极举报。
会后, 处办公室根据支部委托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审阅、 梳理, 深入查找腐败案件线索。同时, 刘钊书记和寇永杰副主任一同与处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严肃排查贪腐疑点。截至目前,滨海公证处经过自查没有发现贪腐以及“小官大贪”行为,也一直未接到人民群众的举报。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