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领导指定,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刘钊主任代表我处,与市司法局办公室刘基智主任等领导同志,共同组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总指挥部现场清理二组法律小组,共同为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帮助。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