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广播已成为向公众传播文艺作品的新方式,实践中也出现了大量未经许可转播他人网络广播,侵害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我处在办案过程中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
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获得授权在网络直播天津电视台各频道节目的运营商。但是近年来很多网络直播软件使用盗链等手段在网络上直播天津电视台节目,造成了该公司的巨大经济损失。该公司发现一款知名网络电视app在网上直播天津电视台节目,但该公司若要维权,举证就是第一个难点。
为此,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在接到该公司申请后,结合案件自身特点设计了一套包含前期购买播放网络视频的相关设备保全证据,现场对比播放保全证据,追踪链接来源保全证据、后期涉嫌侵权公司及关联公司状况的网上保全的综合保全证据计划。根据被侵权标的为直播节目的特点,安排了多场直播对比,采用将安装该公司app的手机与安装了涉嫌盗播的app的手机、PAD、机顶盒等对比播放的方式保全相关证据资料,并利用“URLSnooper”等软件追踪视频链接源头并予以固定。最终所得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成为了该公司维权的重要武器。
该案件目前已经终审完结,有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入选天津法院2019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