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6日为2020年知识产权周,自2019年我处成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来,为知识产权在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等关键环节提供了优质、高效、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其中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是我处的重点工作项目。
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的声誉卓著的中国名酒“剑南春”,为大家所周知并喜爱,为防止假冒,剑南春酒厂多年来,为了消费者买到真酒,从瓶盖、封签、商标质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保护措施,但是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了酒厂的权益及名誉。2019年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称在天津市发现有多起涉嫌销售假冒“剑南春”商标白酒的情况,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侵权事实有效举证,向我处申请对其前往相关店铺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行为及所购买产品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办理过程中,公证员及工作人员随同其委托代理人前往多处其指定相关店铺,购买涉嫌侵权的商品,并取得购物凭证,并对店铺的位置现状等情况进行保全。购买结束后,对购买所得商品进行拍照,购买所得的凭证进行复印,并及时进行封存,为了确保公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有效,整个保全过程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进行。后期在诉讼过程中我处出具的公证书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公证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很多,如在创造设立过程中可办理委托开发,竞业禁止协议公证等,在运用流转过程中可办理转让、许可办理声明、协议公证等,在权利救济、纠纷解决过程中办理网页、电子邮件、购物过程(实体店、网店、微店)、现场现状、视听资料、邮寄送达的保全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