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当事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元旦放假通知精神,现将我处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0年1月1日(周三)放假,共1天。
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