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专业与高效并行——滨海公证处公证员服务民营企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发布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2473次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经济指标的平稳增长,越来越多的经济纠纷慢慢涌现了出来。公证的职能也不再仅限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在人民法院的诉讼纠纷中,公证书往往作为一份强有力的证据被审判机关所采信。而保全证据公证,正是主要服务于诉讼的一种公证类型。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证据保全公证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送达行为等等。

2019年11月初,一位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联系到我处杨硕公证员,想代表该企业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保全的内容是购买产品的提货、开箱、封箱及邮寄送达全过程。根据杨硕公证员的经验判断,本证的重点在于上述事项的连续性和不可破坏性,且全程需要公证员亲自见证。在杨公证员初审材料及制定保全方案后,即与助理及该企业委托代理人前往了提货现场。

本次保全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不可预见的突发状况。面对难题,当事人万分着急。凭借经常办理经济类业务的办证经验及专业知识,杨硕公证员及时策划了新的解决方案,在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后,杨硕公证员和助理马上投入到新方案的办理过程中。就这样,从早八点到晚九点,一整天不间断的工作,终于使得保全工作圆满顺利的完成。当事人感激的心情也溢于言表。    公证事业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面对突发状况及时修改工作方案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更有效的服务于当事人是每一位公证员的职责。滨海公证处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于民为宗旨,在提高公证公信力与影响力中不断摸索与前行。让广大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业务的过程中拥有获得感及幸福感!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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