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贯彻司法部精神,积极落实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体系,滨海公证处引领时代先锋

 发布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次数:2320次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精神,深入领会执行赵飞书记关于如何加快天津为民服务的要义。天津市滨海公证处自处成立以来,一直本着精益化服务,创新式发展的服务理念,根植于津沽大地。为了缓解市区百姓对公证的需求,天津市滨海公证处于201810月迁址到南开区育梁道办公。基于早在之前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解和贯彻“放管服”制度,我处在前台大厅咨询处专门设有司法鉴定和律师窗口,以便更好地将“一站式”服务跟踪到底。

    2019年418日,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振怀、副局长任丽荣、水上公园街道书记、主任一行前来我处进行调研,对如何更好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平台进行研讨分析。

    会上,我处负责人周兆兆主任就滨海公证处目前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证工作的开展做了一一汇报,同时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如何能够全时空的覆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兆兆主任提出了引进司法所,一同联合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可行性方案,针对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防范重大风险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与会领导针对滨海公证处有远有谋的服务策略给与了高度肯定,同时就如何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最多的就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目前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这种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伟大事业的建设,是新时代党中央的要求,也是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任务所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生动实践。

    滨海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将以大局为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公证的服务领域内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人民的公仆为人民。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2019年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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