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切实治理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市公证协会党工委的具体要就,根据滨海公证处工作实际,就本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建“无黑”城市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在市局党委、市局机关党委和市公证协会党工委的领导下,全体公证人员思想统一,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处内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为建设更高水准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贡献我们一份力量。
2、总体要求。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对天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全体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重大意义,同时要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去落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到扫黑除恶人人有责。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紧密结合我处公证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公证工作中,我们要时刻绷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政治任务这根弦,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信任度、满意度为工作重点,深化公证“放管服”,着实落实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服务宗旨。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三、领导小组
成立天津市滨海公证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兆兆
组员:全体在编干部及公证员
组长全面负责、统一部署全处工作,业务部统一受理、接待标准,做好前台咨询办证当事人的公证法律需求。办公室全面排查,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各项督导检查工作。全体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上下联动,快速协调,及时做好部署、落实、推动工作。
四、时间安排
自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三年)
五、工作重点
1、积极了解和掌握国家、市级扫黑除恶的相关材料,利用全处大会和党支部会,采取灵活的方式,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体人员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2、通过发送微信公众信息以及在大厅张贴宣传片标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治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3、牢固树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高全体公证人员的警觉意识。
4、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出台后,本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政策形势,在涉及个人融资、小额贷款等事项,严格把关,严肃对待,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
5、在受理接待方面,提高综合研判能力,依法依规严格审办。
6、在接待受理融资贷款、委托事项,尤其是民商事项,加强风险防范,提高警惕性。
7、充分发挥自身执业能力和素质,强化对当事人意思表达的审查,关注事项背景、利害关系、办证目的、当事人身份、职业背景和逻辑关系。反复确认当事人是否存在受胁迫、受欺诈的现象,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在办证过程中遇到明显有超正常的金额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8、不可孤立的、单纯的局限于固定业务逻辑当中,要将法律理论与办证实践相结合,对认为有必要的,留好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9、加强审批把关,在每一个事项、每个环节都要提高敏感性和敏捷性,严格把控公证的每个流程,以防业务风险。
10、接待好信访人员,正面应对、及时报告,积极对公证处的网络舆论、舆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11、全体公证人员统一签署《天津市滨海公证处扫黑除恶倡议书》,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关于扫黑除恶知识答题。
201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