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党支部召开 “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组织生活会

 发布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1589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做好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要求,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党支部于 2017年3月2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问题汇总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此次组织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五政”要求,对照市司法局党委部署的13项重点整治内容,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方法,深入查找我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和作风纪律问题。会上,党员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将公证服务调查表和处内部室收集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本次组织生活会上大家发表的自我批评意见进行问题汇总,自查自纠办公室成员又在会后立即研究了问题整改措施。

会上,刘钊同志再次强调了“不作为不担当”实质危害,他认为:“作为司法服务窗口单位,作为公证人员,不作为不担当的实质就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也是对手中的公证权不负责。对于市局方案确定的不作为不担当的13项问题,我们要严正重视,将不作为不担当的惰性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加强对业务的扩展,审慎行使公证权,提高对公民的服务水平才是开展公证工作的主旋律。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全处高度重视,在党员的带头和全处人员的共同参与纠查下,共计归纳出包括接待咨询与接听电话咨询同时进行,存在容易当事人误解为效率低下的隐患;个别人着装不规范;个别公证文书存在错字等瑕疵在内的问题总计8条,专项治理办公室已经专门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立即整改。

此次自查自纠不仅为滨海公证处排查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更是提升了全处人员的思想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了部室和全处人员的凝聚力,为我处公证事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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